国务院: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5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以社区为基本依托,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政等服务业,是改善民生、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撑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较大力度增加就业、扩大服务消费促内需、推动社会合理分工和经济转型升级。会议确定了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措施:一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新建小区按规定建设的养老设施移交政府后,要无偿或低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企业、政府和事业单位腾退的用地、用房,适宜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二是放宽准入,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在房租、用水用电价格上给予政策优惠。依托“互联网+”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三是按规定以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大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扩大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这方面培养规模,加快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队伍。四是优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出结构,相关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
会议在已出台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政策基础上,确定了以下新措施:一是鼓励本科和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实训基地等建设优先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大规模培训家政服务人员包括灵活就业服务人员,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二是对家政企业进社区,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当年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对信用好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贷款。三是提高家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建立岗前健康体检、第三方认证等制度,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同时,研究完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范围。
-
养老院连锁 - 河南省大力促进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2026-04-08]
-
bat365养老带您了解最全医养结合(附17种类型、审批登记要求、服务与管理标准)[2021-01-20]
-
bat365养老- 养老院建设中存在的五大问题[2021-06-18]
-
bat365养老 - 老年助餐服务食堂适老化改造指南[2024-11-06]
-
养老院连锁 - 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2026-04-02]
-
bat365正版唯一官网受德州统战部邀请就德州养老市场开展洽谈会[2020-11-07]
-
养老院连锁 -财政部发布两项养老贷款贴息政策,养老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贷款双向贴息[2025-08-15]
-
养老院连锁 - 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2025-05-19]
-
bat365养老|在养老机构,社工的作用何在?[2018-12-03]
-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发布,速看未来康养产业如何发展![2021-03-15]
-
民政部: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2020-12-03]
-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的通知[2018-11-29]
-
养老院连锁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2025-04-15]
-
权威发布:全国养老机构3.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823.8万张,增加62.4万张[2021-03-02]
-
养老院连锁 - 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2025-06-26]
-
养老院连锁 - 公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办法[2025-05-04]
-
养老院连锁 -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运营方将被解除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2025-06-13]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2020-10-24]
-
养老院连锁 -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使用指导意见[2026-03-26]
-
民办养老机构各类现行扶持政策重点要点大总结(附政策趋势研判)[2021-02-01]